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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先生-大学生暑假暑假实践见习
信件主题: | 刘先生-大学生暑假暑假实践见习 | ||||
来信人: | 刘先生 | 来信日期: | 2025年07月04日 | 来信编号: | SZXX956109002507042009020082 |
信件内容: | 您好,我是安康市籍在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上学的大一学生,我想请问一下司法警校生在派出所实践见习的政策。受警校氛围的影响,想深刻体会人民警察的日常工作,坚定自己从警信念,但问了一下本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,因为没有政策所以想请问一下还有哪些办法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团县委面向全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征集的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,包括公安系统都发了文件,公安未申请岗位,返家乡社会实践是实践单位和实践大学生双方自愿的行为,团县委目前未收到相关政策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紫阳县人民政府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5年07月08日 | ||||
评价: |